中國日報網消息:據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公安部門證實,2010年2月9日晚,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共青團鄂爾多斯市委書記王曉東,被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為刑事拘留。
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辦公廳提供的消息稱,在2010年2月9日召開的鄂爾多斯市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根據鄂爾多斯市公安局和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公安分局對王曉東醉酒駕車肇事致人死亡事故責任認定結果——王曉東涉嫌交通肇事罪,市人大常委會許可對王曉東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予以刑事拘留,同時對選舉單位罷免王曉東人大代表職務的決定予以備案,王曉東的鄂爾多斯市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相應撤銷。
2010年2月2日晚,王曉東醉酒駕車撞死一人,當即被當地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來源:新華網 編輯: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