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素有“地產大炮”之稱的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再次卷入了高薪風波。據華遠地產2009年年報顯示,任志強2009年稅前收入達707.4萬元。雖然較2008年下降了近10%,卻仍是“天價”高薪,并被中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評為內地第一高薪的管理者。

任志強
事件:"任大炮"年薪被打折 實際發(fā)放與理論偏差百萬
華遠地產的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獎勵基金”兩部分構成,任志強基本年薪為320萬元。根據華遠地產2008年10月公布的獎勵基金管理辦法,年度加權凈資產收益率≥20%時,以當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的10%計提獎勵基金。而公司獎勵基金的15%則用于獎勵董事長。
由于華遠地產2009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21.39%,達到了獎勵基金管理辦法中提取獎勵基金的條件,根據薪酬計算辦法粗略計算的董事長的年薪應該至少為320萬元年薪和2009年歸屬母公司凈利潤3.44億的10%再乘以15%,計算結果為830萬元。這與華遠地產年報披露董事長年薪707.4萬元相差了100多萬元。
根據華遠地產董秘竇志康的解釋,任志強2009年的年薪應該是248萬的基本年薪和打了7.5折的獎勵基金構成。但是按照這一算法,任志強的年薪只有約635萬,仍然和年報中數據不符。而對于獎勵基金為何打7.5折,竇志康表示,“在以后公司業(yè)績不行的情況下,這25%留著可以作為補貼。實際發(fā)放和理論計算是會有偏差的,年報還是要按實際發(fā)的來做。”然而,任志強自己實際上可是沒拿到700多萬,不然就不會公開叫屈了。
有媒體曾披露,雖然任志強自稱年薪只有幾十萬,但是其股票市值已過億元。據了解,2008年8月28日,華遠地產借殼ST幸福復牌,ST幸福第二大股東為華遠浩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達到10.06%,據悉,華遠浩利主要股東為華遠集團職工,其中持股比例最高的為任志強,占總股本21%。依此計算,任志強所持華遠浩利的股份可對應ST幸福77812.9萬股的2.1%左右股份,即1634萬股,按照昨日收盤價9.04元計算,任志強股票市值已達到1.477億元。
任志強回應:1996年我的年薪就超過了700萬
自新聞爆出后,任志強以微博形式作出數次回應,強調“1996年我的年薪就超過了700萬元,并在報紙上公開刊登過,而十多年之后我的年薪并沒漲,但中國的GDP和財政稅收均漲了很多、城鄉(xiāng)人均工資增長了許多。”1月27日,任志強符合個性地集中式的爆發(fā)了,以《又是一場鬧劇》為題,洋洋灑灑3280字的大文章將心里的怨氣徹底發(fā)泄出來。
媒體:信息披露與任志強自爆高薪存巨額差距 該信誰?
任志強被某些媒體冠名“高射炮”,其所“表白”的一些觀點通常都會受到輿論“圍攻”,譬如,近段時間他連續(xù)“放出”“房地產從來都沒有泡沫,房價會繼續(xù)漲!”;“農民工在北京都買得起房你為什么買不起”;“買不起房為什么不回農村”等等的諸如此類“雷人之語”,引發(fā)了不少人媒體連篇累牘的口誅筆伐。任志強似乎已經習慣了這種生活,說話也似乎更“無所顧及”了。
近日,任志強又被輿論所“寵幸”,本次備受關注的內容的核心是其自身“收成”的真實性。華遠地產年報顯示,任志強在報告期內從公司領取的報酬總額為707.4萬元,與往年的報酬出入不大,并且年報明細清楚明白,2009年年報披露,華遠地產董事長薪酬為年薪320萬元,總經理年薪為235萬元,并按公司《公司獎勵基金管理辦法》獲得公司獎勵基金。每年的年報披露期,輿論仍然遵循以往的報道路徑,拿他的700萬高薪說事,激辯其年薪的合理性。
也許不停的激辯讓任志強不耐煩了,日前他在自己博客中“強烈”聲明,“我的年薪已不是新聞,我實際的工資大約低于公布年薪的十一分之一,不如我的講課費多。”
筆者無意關心他的講課費,引起筆者較大興趣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巨額年薪與任志強自己披露的“微薄”收入差距如此之大,投資者應該信誰?任志強“無所顧忌”的披露是否違背了上市公司信披有關規(guī)定?作為一個普通的投資者,如何能從這難辨的信息中獲得對公司的準確評價?
華遠地產和任志強的不同之語,給了投資者一個難解之謎,同時也使筆者對華遠的信息披露多了不少憂慮。
憂慮之一:信披年薪與實際年薪差距如此之大,這是否應該在信息披露中加以說明。在輿論的不斷“窮追不舍“之下,才坦白告知,此結果就很是不妙,對華遠地產來說,投資者對其信披真實性產生了“一點帶面式”的懷疑,投資者會不停的質問,在華遠地產信披中還有多少“盲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明確規(guī)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這一條值得華遠地產和任志強“熟讀”。
憂慮之二:由董事長“澄清式”信披是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guī)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在內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開或者泄露該信息。任志強以私人方式披露有關上市公司的內容顯然違背了上述條款,不知華遠地產和任志強將做何解釋?
憂慮之三:某些上市公司領導對證監(jiān)會要求的信息披露規(guī)范熟不熟?即使“有所顧及”的高談論闊,也應在熟讀信息披露規(guī)范的前提下進行。
任志強的怒火
怒火一:關于媒體的報道
“將歷史的舊聞編造成好像發(fā)生在今天的鬧劇”
任志強強調說,1996年我的年薪就超過了700萬元,并在報紙上公開刊登過,而十多年之后我的年薪并沒漲。
怒火二:關于榜單客觀性
“任大炮”再批薪酬排行榜為糊涂的排行榜
任志強對這份榜單進行了激烈的抨擊:“一群糊涂的人做了個糊涂的排行榜,卻不知道公告中公布的年薪分兩個部分組成:一是董事會批準的年薪,二是當年的獎勵。”
怒火三:關于薪酬的真實數
澄清薪酬一哥“謠言”:實際工資為公報的七分之一不及
面對外界對他工資數字的好奇心,任志強在博客中還是半推半就地揭開了謎底,“實際的工資大約低于公布年薪的七分之一(即110萬元左右),但我按國資委的要求不會公布具體數字的,反正不如我的講課費多。”
來源:中國經濟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