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今后,市民到基層醫療機構看病,藥品價格將會更低。日前,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改革試點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根據該意見,福建省初步擬定明年實現全省公立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行藥品零差價銷售。藥品零差價是指醫療機構或藥店在銷售藥品的過程中,以購入價賣給患者。
本月起全部用基本藥物
征求意見中明確,本月起,福建全省所有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全部配備使用基層用藥目錄內的藥品。原來庫存的藥必須在1個月內使用完畢,基層醫療機構不得再購進藥物目錄外的藥品(臨時用藥除外)。
據悉,基層用藥目錄內的藥品,包括國家基本藥物目錄307種和福建省增補的非目錄品種148種,共計455種。據介紹,這455種基本藥物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價格上也比較合理,供應又能得到保障。與原來的用藥相比,今后,這些醫療機構的用藥將會更加規范。
部分基層醫院明起零差價售藥
根據征求意見稿,15日起,福建省確定的30%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按實際購入價格實行藥品零差價銷售。
而到今年年底,60%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實行購入價銷售,到明年,全省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行這種方式的藥品銷售。
基本藥物將集中配送
據悉,對于這些基本藥物,今后福建省將采取集中采購配送,這項工作開展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能再自行采購。
征求意見稿提出,福建省將籌備實行藥品集中采購和配送,基本藥物目錄內的藥品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定價”,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負責集中采購,中標的藥品生產企業或其委托的具有配送資質的配送企業負責統一配送。
政府將給基層醫院撥款
藥品零差價銷售后,如何保障這些基層醫療機構的正常運轉?征求意見稿指出,政府將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原則,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所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
基層醫務人員可入編制
征求意見稿中,對于一些已經在基層工作,并且有一定經驗的醫務人員給予優先入編。2008年12月26日前已聘用在鄉鎮衛生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編外人員,在核定的編制范圍內,采取考核方式給予入編聘用。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 見習記者 鄭艷艷) 編輯:馬原 楊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