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文襄資料圖
中國日報網消息:12月8日9時許,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二號法庭已擠滿了記者和旁聽群眾。9時30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這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文襄、白鵬、于毅故意殺人、盜竊案。
據介紹,被告人王文襄系黑龍江省信恒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恒集團)董事長,被害人鐘益師,系黑龍江東西方建筑公司經理。
檢察機關指控,王文襄與鐘益師因拖欠工程款一案,經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王文襄賠償鐘益師近1000余萬元人民幣。王文襄懷疑鐘益師與他人惡意串通使其敗訴承擔經濟損失遂對鐘益師產生不滿。此后雙方互相舉報偷稅犯罪,雙方關系惡化。2008年12月,鐘益師又因房產更名等事由將信恒集團起訴至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雙方矛盾激化,王文襄遂產生綁鐘益師之念。
經與時任其秘書的被告人白鵬預謀,白鵬向被告人于毅提出綁人之事,于同意。由被告人王文襄提供資金,被告人白鵬、于毅購買了犯罪工具。
經多次跟蹤、踩點,掌握鐘益師活動規律后,2009年5月18日9時許,被告人白鵬、于毅在香坊區某小區停車場內,將被害人鐘益師捆綁后放置于轎車后備箱內。駕車至哈爾濱市市南崗區一廢棄磚窯內,見鐘益師死亡遂購買汽油焚尸。作案工具被二人丟棄,期間,鐘益師隨身攜帶的人民幣4000余元被二人盜走。
法院審理后將擇日判決。
來源:新華網 編輯:鄧京荊